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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

糖与下列食物相克,不宜同食

不宜同食是指:不宜搭配在一起组成一份食物。即便是分成两道不同的菜或食物,也不宜同时食用。最好前后相隔4-5小时或更长时间分开食用。
糖别名:白糖, 红糖, 冰糖, 糖水, 蔗糖。食用糖时,应避免与哪些食物同食?请注意,不要将下面列出的食物与糖搭配在一起,因为它们相克:
糖 + 竹笋: 同食会引起中毒。特别是糖浆和红糖。由于糖浆含糖量非常高,若是竹笋与糖浆一起食用,会引起中毒反应。红糖甘温,竹笋甘寒,食物药性稍有抵触。但所说的相克主要在于二者的生化成分复杂。竹笋蛋白中含有18种氨基酸,其中的赖氨酸在与糖共同加热的过程中,易形成赖氨酸糖基,这种物质对人体不利。
糖 + 牛奶: 牛奶在加热的情况下能与果糖反应,产生有毒的果糖氨基酸,有害人体。
糖 + 牡蛎: 两者相结合可能会导致胸闷气短。
糖 + : 茶叶味苦性寒,可刺激消化腺,促进消化液分泌,以增强消化功能,并有一定的清热解毒效果。如果在茶中加糖,就会抑制这种功能。
糖 + : 相克。应当避免同时食用,这一点应当注意。
糖 + 鲫鱼: 相克。两者相冲突,最好不要同时食用。
糖 + 含铜食物: 食糖过多会阻碍人体对铜的吸收。
糖 + : 糖类味甘,甘生酸,酸生火。饴糖、红糖尤甚。酒类甘辛大热,故酒与糖不宜相配,久则生热动火,有损身体。现代营养学认为。乙醇能影响糖的代谢。这是由于乙醇氧化形成过剩的还原型辅酶,从而使三羧酸循环受到抑制,这时被外周利用的葡萄糖数量因而降低,导致血糖上升。吃糖时饮酒,影响糖的吸收,格外容易产生糖尿。
风险等级: - 容易引起中毒、腹泻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不良反应。
风险等级: - 可能引起程度较轻的身体不适,或有其他相克表现。
风险等级: - 身体不适的反应可能不大,或没有。主要是妨碍营养吸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