鸡肉

所属分类:肉食、禽蛋和水产
鸡肉

鸡肉与下列食物相克,不宜同食

不宜同食是指:不宜搭配在一起组成一份食物。即便是分成两道不同的菜或食物,也不宜同时食用。最好前后相隔4-5小时或更长时间分开食用。
鸡肉别名:鸡。有哪些食物与鸡肉相克?请注意,因为与鸡肉相克,下列食物不宜与鸡肉同食:
鸡肉 + 菊花: 同食会中毒。解救,细辛一钱,川莲五分水煎服。
鸡肉 + 凉薯: 有可能会引起腹痛、腹泻。
鸡肉 + 兔肉: 相克。不宜搭配在一起食用。
鸡肉 + 芥末: 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,会伤元气。因芥末是热性之物,鸡属温补之品,恐助火热,无益于健康。
鸡肉 + : 相克。应当避免同时食用,这一点应当注意。
鸡肉 + 鲫鱼: 相克。两者相冲突,最好不要同时食用。
鸡肉 + 鲤鱼: 容易引起身体不适。鸡肉甘温,鲤鱼甘平。鸡肉补中助阳,鲤鱼下气利水,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。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、微量元素、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。鸡肉成分亦极复杂。古籍中常可见到鸡鱼不可同食的说法,主要不可同煮、同煎炒。现今生活中的饮食习惯亦非常少见鸡鱼同烹的现象。
鸡肉 + : 同食会产生肝肾衰竭。
鸡肉 + 龙虾: 相克。两种食物不宜搭配同食。
鸡肉 + 芥兰: 芥兰与鸡肉同食会伤人元气。
鸡肉 + 芝麻: 同食严重会死亡,用甘草用水煎服。
鸡肉 + 糯米: 如果糯米和鸡肉同时食用的话,会造成身体不适,会出现消化不良,胃胀等情况,鸡肉包括很多,比如鸡胸脯肉、鸡翅、鸡腿等都算。
鸡肉 + 杏子: 相克。不宜搭配在一起食用。
鸡肉 + 李子: 同食损五脏,易导致拉痢。也有说,同食可能会引起上火。民间有解救之法:吃鸡尿白。
鸡肉 + 大蒜: 大蒜性辛温有毒,主下气消谷,除风、杀毒。 而鸡肉甘酸温补,两者功用相佐。《金匮要略》中记载,“鸡不可合葫蒜食之,滞气。”大蒜原称“葫”,其性辛温,有毒,具有下气消谷、除风、杀毒之功效。朱震亨曰:“大蒜属火,性热喜散”;鸡肉甘酸温补,二者均为温热助火之物,故不宜同食。
鸡肉 + 芝麻油: 有一种说法,芝麻不宜跟鸡肉一起吃,不论是鸡腿,鸡翅,还有鸡瓜一起吃,虽然有芝麻鸡这道菜,但是这种搭配是不合理的,影响维生素的吸收。有可能会引起中毒。对这种说法是否正确,暂且存疑。不过,芝麻油通常是作为调味品加入食物中,就那么几滴,量很少,所以,大多数情况下,应当不会出问题。但是用大量芝麻油制作食物,就应当小心了。
鸡肉 + 芹菜: 芹菜不能和鸡肉一起吃,鸡肉与芹菜同食可能会伤元气,最好还是少混在一起吃。因为鸡肉热性食物,而芹菜是凉性食物,大量同食对健康不利。
鸡肉 + 鲍鱼: 两者同食会影响消化。每一百克鸡肉中含有蛋白质21.5克,一百克鲍肉中含有蛋白质23.4克,两者都是含有高量蛋白质的食物,同食不利于食物的消化吸收。
鸡肉 + 黄鱼: 会使我们的身体吸收不到足够的营养物质。
鸡肉 + 芥菜: 芥菜中含有膳食纤维,鸡肉也易消化,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和蛋白质等相同的成分,但两者结合会影响消化吸收,出现胃痛等症状,不适于结合食用。
风险等级: - 容易引起中毒、腹泻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不良反应。
风险等级: - 可能引起程度较轻的身体不适,或有其他相克表现。
风险等级: - 身体不适的反应可能不大,或没有。主要是妨碍营养吸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