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精

所属分类:调料、坚果和其他
糖精

糖精与下列食物相克,不宜同食

不宜同食是指:不宜搭配在一起组成一份食物。即便是分成两道不同的菜或食物,也不宜同时食用。最好前后相隔4-5小时或更长时间分开食用。
有哪些食物不宜与糖精一起食用?友好提示:下面列出的食物与糖精相克。这些食物不适宜与糖精同食:
糖精 + 甜酒: 同吃会中毒,用甘草20克用水冲服解毒。
糖精 + 鸡蛋: 经加热鸡蛋中的氨基酸与糖精之间会发生化学反应,生成一种叫糖基赖氨酸的化台物,破坏了鸡蛋中的氨基酸成分。所产生的化合物有毒,引起中毒,严重的可导致死亡。用黄莲15克水煎服才可解毒。
风险等级: - 容易引起中毒、腹泻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不良反应。
风险等级: - 可能引起程度较轻的身体不适,或有其他相克表现。
风险等级: - 身体不适的反应可能不大,或没有。主要是妨碍营养吸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