豆酱

所属分类:调料、坚果和其他
豆酱

豆酱与下列食物相克,不宜同食

不宜同食是指:不宜搭配在一起组成一份食物。即便是分成两道不同的菜或食物,也不宜同时食用。最好前后相隔4-5小时或更长时间分开食用。
什么食物与豆酱相克?温馨提示:下列食物与豆酱相克,所以不要将它们与豆酱一同食用:
豆酱 + 羊肉: 二者功能相反,不宜同食。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,羊肉同豆酱食发痼疾。民间也有流传:猪不吃姜,羊不吃酱。羊肉系大热动火之物,与豆酱的功恰好相反,二者共食会影响身体健康,甚者引发痼疾。豆酱系豆类熟后发酵加盐水制成,含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维生素、氨基酸和钙、磷、铁等元素,性味寒,能解除热毒。而羊肉大热动火,二者功能相反,所以不宜同食。
豆酱 + 鲤鱼: 同食易生口疮。
风险等级: - 容易引起中毒、腹泻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不良反应。
风险等级: - 可能引起程度较轻的身体不适,或有其他相克表现。
风险等级: - 身体不适的反应可能不大,或没有。主要是妨碍营养吸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