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枣

所属分类:调料、坚果和其他
红枣

红枣与下列食物相克,不宜同食

不宜同食是指:不宜搭配在一起组成一份食物。即便是分成两道不同的菜或食物,也不宜同时食用。最好前后相隔4-5小时或更长时间分开食用。
红枣别名:枣, 大枣, 蜜枣。红枣与什么食物同食会对身体不利?请注意,不要将下面列出的食物与红枣搭配在一起,因为它们相克:
红枣 + : 特别是虾皮最好不要与红枣同食。虾中主要含有蛋白质、脂肪、维生素以及钾、钙、磷、硒、锌、铁等营养成分;而红枣中含有丰富糖分、维生素、胡萝卜素、其中表皮含有不少的鞣酸,若是一时食用过多,会产生不利于消化的凝固成分,引起肠胃不适的中毒现象,所以,食用红枣时,不宜同时进食虾或虾皮。
红枣 + 大蒜: 一起吃,会引起消化不良,影响胃肠功能,甚至产生便秘等不良症状。
红枣 + 海鲜: 腰腹疼痛。红枣与海鲜同食,令人腰腹疼痛。所以,食用红枣时,不能食用海鲜。
红枣 + 玄参: 功能相克。玄参具有非常好的清热去火、排毒解毒的作用,能够预防和缓解发烧、咽喉肿痛等情况。由于它属于寒性食物,因此可以预防和治疗温热病,红枣味甘性温,具有补脾和胃、益气生津等作用。不能和红枣一起吃,因为二者的功效和作用完全相反。
红枣 + : 易导致消化不良。红枣维生素含量高,能补脾和胃,益气生津,滋心润肺,养血安神。葱具刺激性气味的挥发油和辣素,能去腥除腻还可以刺激消化液的分泌,增进食欲。但是两者结合起来易导致消化不良。中医认为,葱是辛热助火的食物,枣也属于性甘辛热之物,二者同食,易使火气更大。《大明木草》中记载,“枣与葱同食令人五脏不合。”这是因为枣的食物药性甘辛而热,古人称“多食令人热渴膨胀,动脏腑,损脾元,助温热”。而葱又性辛热助火,故二者不宜同食。
红枣 + 螃蟹: 同食容易患寒热病,至多间隔2小时才可以吃。
红枣 + : 相克。两种食物分开吃没有问题,但不宜同食。
红枣 + 鳝鱼: 相克。同食或导致身体不适,或有损营养吸收。
红枣 + 南瓜: 红枣富含维生素C,味甘性温,多食易消化不良,而南瓜性温,二者同食不仅维生素C被破坏,还会加重消化不良等症状。
红枣 + 牛奶: 影响蛋白质的吸收。吃枣后,不要马上吃高蛋白食品,如奶制品,因为维C会使这两种食品中的蛋白质凝成块不容易吸收,所以要在吃枣1~2个小时后,再吃高蛋白食品。
红枣 + 猪肝: 破坏维生素。红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。动物的肝脏富含铜、铁等元素,这些金属离子极易使其它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功效,故红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。
红枣 + 白萝卜: 破坏维生素。红枣最好不要跟白萝卜一起食用,白萝卜中含有抗坏血酸酶,能破坏其他食物中的维生素。
红枣 + 胡萝卜: 会减低营养价值。
红枣 + : 红枣中含有大量的纤维素,而鱼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,若是大量同时食用,容易引起消化不良,影响肠胃的正常功能,不利于对营养物质的消化和吸收。
红枣 + 黄瓜: 黄瓜中则含有维生素分解酶,会破坏维生素C。
风险等级: - 容易引起中毒、腹泻或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不良反应。
风险等级: - 可能引起程度较轻的身体不适,或有其他相克表现。
风险等级: - 身体不适的反应可能不大,或没有。主要是妨碍营养吸收。